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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和建议的通知
作者:   录入时间:2018/12/05 08:55:12

各代表团:

经学校党委批准,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19年1月初召开。为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现就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原则

1、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2、代表性: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发展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学校创建综合性大学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民生工程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人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提案权,确保提案质量。拟定提案前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按照提案征集原则,实事求是地围绕学校的改革创新发展建言献策,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提案须由一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议、两名(含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提案应一事一案理由必须充足,应力求有根有据,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和实施方案须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3、提案或建议须有案名、案由和整改建议及措施三部分构成。提案或建议内容明确具体,既要提出问题和建议,又要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四、提案的审议和处理

1、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和建议进行审查。对符合提案和建议程序、且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予以立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容不予立案: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学校暂时无能力解决的问题;属于揭发和举报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3、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提案的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编号等工作,内容相同的提案将并案处理,并向大会提出审议报告。

4、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做退回或作为意见、建议处理,作为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或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参考,并向提案或建议者说明情况。

五、提案征集时间

1、提案征集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2月21日。

2、请各代表团做好提案征集落实工作,并于12月21日上午11:00前将提案和建议集中送交学校工会333室,联系人:潘清玉,QQ:41580995。逾期提案和建议,移交下次大会办理。



附件1: 教代会提案表(A4格式).doc

附件2: 教代会建议表(A4格式).doc


                       湖北文理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

                               第四次会议筹委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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