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18]5号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工会经费落实福利待遇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会经费的实际情况,经工会福利委员会、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研究,第二届二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审查同意,拟用工会经费落实教职工部分福利待遇。
一、福利项目及标准
1、生育慰问品500元。
2、结婚慰问品1000元。
3、退休纪念品1000元。
4、生病住院慰问金500元(每人每年一次)。
5、会员去世慰问金1000元。
6、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500元。
7、节日慰问品400元,具体为端午节慰问品100元,中秋节慰问品100元,春节慰问品200元。
8、生日蛋糕券100元(在会员生日前一周内发放到位)。
9、电影票50元。
二、执行方式
1、慰问金类,由基层工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慰问品类,凭发票据实报销。
3、节日慰问品,生日蛋糕,电影票等,招标购买服务单位,以提货券的形式发放。
三、上述项目及标准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此前不一致的即行终止。
湖北文理学院工会委员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