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我院教工协会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增强协会的活力,激发协会的潜力,鼓励先进,根据《襄樊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工协会考核采用学年制,每学年的12月份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工作由院工会组织专门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在各协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和认定。
第三条 考评内容
1、教工协会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1)队伍建设。协会的主要负责人无空缺,各部门负责人设置齐全,运转有效。
(2)制度完备。协会的各项制度健全,有协会章程、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3)正常活动满六个月。
2、协会在本学年的工作情况。
(1)年度计划、总结完整真实,态度严谨;
(2)组织代表本社团特色的活动;
(3)组织了主意好、层次高、影响方、效果好的活动;
(4)新会员发展工作好。
3、协会的档案建设。
(1)学年初有计划,学年末有总结;
(2)活动有记录,资料完整;
(3)档案分类明确。
4、财务管理工作
(1)财务专人分管,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2)协会帐目完整、真实,报表清晰,收支平衡,审批程序严格、无白条。
5、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协会取消评优资格
(1)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院工会管理,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院工会委托的相关;
(3)进行了与协会宗旨不符的活动。
襄樊学院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