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17] 5号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中,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创建襄阳大学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开展湖北文理学院第二届“十佳女教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女教职工。
二、 评选条件: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乐于奉献,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贡献突出,在“三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 评选要求:
1、评选办法:各基层工会原则上推荐一名“十佳女教职工”候选人,按照群众评议、基层工会审核的程序产生,在本单位公示后,由校工会女工委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十佳女教职工”10名,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校党委批准。于2018年“三·八”纪念活动时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
2、上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为各基层工会评选推荐时间,12月上旬为上报材料时间,12月下旬为专家评审时间。请各基层工会将《湖北文理学院第二届十佳女教职工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纸质文档在规定的时间,送校工会女工委办公室。
请各基层工会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十佳女教职工”活动创建中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湖北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