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各基层工会:
11月22日,学校召开了二届二次教代会,代表们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就大会相关文件和事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诸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会后,学校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及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现将相关部门的回复意见,由学校工会集中对教代会代表进行答复,详见附件。
附件一:关于机构设置调整意见建议的答复
附件二:关于职称评审文件意见建议的答复
附件三:关于新校区建设意见建议的答复
工 会
2017年12月4日
附件一
关于机构设置调整意见建议的答复
11月22日,学校召开了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两个机构设置调整改革方案的报告,代表们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23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现予以答复:
1、部分代表提出进一步研究学院名称的问题,比如:“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与“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与“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与“音乐学院”等的取舍。
这些问题在前期的调研论证过程中也遇到过,也请教征求过有关校内外专家和相关二级学院的意见,认为方案中的名称比较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
2、部分代表提出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六个示范中心归口管理问题。
六个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使用、管理仍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提高使用效益。
3、部分代表提出学院数量稍显多了一些的问题。
为了搭建以交通类学科为特色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架构。目前,这样设置二级学院是有利于形成以交通类学科为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的,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
4、部分代表提出撤销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后,其职能分解应在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明确的问题。
其各项职能的划分已在方案中予以明确。
5、部分代表提出要尽快抓好两个方案的工作落实和后续工作的问题。
学校将立即成立机构设置调整协调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人、财、物和空间的调配等;2017年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大一学业完成后在实施分流选专业;学科专业调整和院系重组不仅涉及到资源的重新调配,而且还涉及到师生的调整。因此,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统一师生思想。特别是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科专业和院系,部分学生尚未分流,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必须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配套方案,避免不稳定现象出现。
同时,机构调整后,学校已拟定《干部调整换届工作方案》,学校党委一定会把干部选配好,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浓的干部选配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同时对处级以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年轻干部的发展建好机制、搭好平台、拓宽渠道。
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二
关于职称评审文件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职称导向
1、关于在今后职称评审导向中青年教师的界定问题(2、3、4团)
回复:此问题已采纳。今后45岁以下教师评审教授职称需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45岁以下的教师评审副教授职称要有3个月以上的海外研修经历,评审教授职称要有6个月以上的海外研修经历。
学校近期将出台和修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创造条件、提高待遇,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教师海外研修和攻读博士学位。
2、关于在今后职称评审导向中学生工作量的界定问题。(2团)
回复:此问题已采纳。凡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职称均要按学校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学生工作量。
二、评审条件
1、关于申报条件中有关时间和公共课的表述问题。(3团)
回复:文件中已做具体说明,分别详见附则中第一条与第二条中第二款。
2、关于申报条件中学科差异、降低辅导员评审条件、教学研究体现等相关问题。(1、2、3团)
回复:省职改办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不得低于”省职称评审最低条件。为此,暂不做调整。
3、关于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导向问题。(5团)
回复:文件已在优先推荐条件中给予体现,“脱产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挂职工作一年以上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取得突出成绩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规范
1、关于职称评审纪律中的随意申报问题。(5团)
回复:此问题已采纳。文件中取消对随意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申报资格的处理意见。
关于职称评审中文献检索问题。(6团)
回复:此问题已采纳。文件中将个人提交检测报告修改为学校统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申报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论文相似性结果负责。
四、政策实施
1、关于评聘分开的问题。(1、5团)
回复:学校已于今年上半年启动了部分学院试点改革,在改革中已试行了教师竞聘上岗,初步体现了评聘分开、能上能下的导向。学校将于2018年全面实行教师的全员聘任,届时此项工作将制度化、常态化。
学校将修订人才引进和教师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通过引育并举,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人事处
2017年12月3日
附件三
关于新校区建设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配套建设教职工住宅的意见
迁建工作开始之初,学校已多次就配套建设教职工住宅问题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湖北省政府《关于湖北文理学院新校区建设相关工作纪要》(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9))中明确提出“襄阳市政府要研究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将教职工住房和人才公寓一并纳入新校区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切实保障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利益和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将积极作为,恳请市政府解决好教职工所关心的住宅问题。
二、关于迁建地址的建议
2016年7月6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确定我校迁建襄城区尹集乡,本次教代会代表集中提出选址东津迁建学校意见,由于学校选址问题涉及到襄阳市的整体规划,学校将适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代表的意愿。
三、关于规划土地面积不够的意见
新校区规划用地2000亩,可以满足学校短中期发展需求。考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学校将争取政府划拨预留用地。
四、其他意见和建议
由于目前还未进入具体设计阶段,对规划设计、功能布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无法修改落实,待校园整体规划设计出来后,再征求意见。
新区建设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