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13]4号
关于征集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暨第四届第一次工代会
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
经学校党委批准,第四届一次教代会暨四届一次工代会拟于2013年3月召开。为了充分发挥“两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作用,广泛听取、采纳全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做好本次“两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和团结全校教职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面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征集提案的范围
下述内容可列入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师德规范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深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下述内容不列入提案:
1、和上级的方针政策抵触的意见;
2、非本校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或经过努力短期内确实无法做到的事情;
3、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或正在解决中的问题;
4、属于基层单位内部或对个人有意见的问题。
三、征集提案的要求
1、一事一案,以便于组织落实;
2、提案的内容应明确具体,既要提出问题和建议,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避免空洞浮泛;
3、每一提案必须由一名或一名以上正式代表提出,并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4、代表们提出的提案必须认真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征集表附后),每项提案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5、征集提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代表职责的光荣义务,因此,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保证提案的质量。
四、提案的送交时间
以代表团为单位,于3月1日以前将提案集中送交工会,逾期提案,本次大会不予立案,移交下次大会办理。
湖北文理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筹备组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