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15] 11号
					
					
						 
					
					
						各基层工会:
					
					
						2015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各级工会以创建综合性大学为主线,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主题,以帮助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心聚力,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创建综合性大学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学校工会决定开展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工会:学校各基层工会委员会。
					
					
						2、优秀工会干部: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学校全体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1、党组织重视并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指导工会开展工作,配齐配好工会班子;行政大力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并切实发挥作用。
					
					
						  2、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畅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二级教(职)代会各项职权落实,认真参与、监督院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主动配合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
					
					
						4、坚持以教职工为本,切实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切实履行慰问和帮扶职责,积极组织送温暖活动。
					
					
						5、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因地制宜建设教职工活动场所,积极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
					
					
						(二)优秀工会干部:
					
					
						1、熟悉工会业务,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能带领教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成效明显。
					
					
						2、团结同事,密切联系教职工,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
					
					
						3、积极进取,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正派,有创新精神,工会工作得到教职工认可。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遵守《工会章程》,履行会员职责。爱岗敬业,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热心工会工作,认真执行工会、教代会决议,认真完成各级工会组织交办的任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由各基层工会申报,学校工会参照评选条件和考核情况确定。
					
					
						2、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基层工会按所分配的名额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落实。工会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积极分子的评选。
					
					
						3、对本次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工会发文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工会按基层工会数30%的比例评定。
					
					
						2、优秀工会干部按工会干部总数20%的比例评定。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工会会员总数的3%评定。
					
					
						4、先进基层工会撰写事迹材料(1000字),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填写登记表。
					
					
						五、时间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和表格,于2016年1月8日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333房间)。
					
					
						附件:1、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
					
					
						 
					
					
						 
					
					
						 
					
					
						                                                                        湖北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