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18]5号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工会经费落实福利待遇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会经费的实际情况,经工会福利委员会、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研究,第二届二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审查同意,拟用工会经费落实教职工部分福利待遇。 
	一、福利项目及标准 
	1、生育慰问品500元。 
	2、结婚慰问品1000元。 
	3、退休纪念品1000元。 
	4、生病住院慰问金500元(每人每年一次)。 
	5、会员去世慰问金1000元。 
	6、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500元。 
	7、节日慰问品400元,具体为端午节慰问品100元,中秋节慰问品100元,春节慰问品200元。 
	8、生日蛋糕券100元(在会员生日前一周内发放到位)。 
	9、电影票50元。 
	二、执行方式 
	1、慰问金类,由基层工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慰问品类,凭发票据实报销。 
	3、节日慰问品,生日蛋糕,电影票等,招标购买服务单位,以提货券的形式发放。
 
 
	 
	
		 
		
			 
			
				 
				
					 
					
						 
						
							 
							
								 
								
									 
									
										 
										
											 
											
												 
												
													 
													
														 
														
															 
															
																 
																
																	  
																	
																		  
																		
																			  
																			
																				  
																				
																					  
																					
																						三、上述项目及标准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此前不一致的即行终止。 
																						
																							
																						
																						
																							
																						
 
																						
																							
																						
																						
																							
																						
																						
																							
																						
																						
																							 湖北文理学院工会委员 
																						
																						
																							                               2018年4月20日